一、重新认识知识产权
3.知识产权工作是科技工作的组成部分吗?
曾有一个地方的厅长强调:我们特别重视知识产权工作,因为知识产权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这恰恰反映整个社会,特别是科技界目前只知道科技工作与知识产权,特别是专利的联系,并不知道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,特别是与专利的区别,更不懂得他们之间的区别要远远大于他们之间的联系。其实,很多科技与知识产权是没什么关系的,比如:科学发现、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、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,这些如搞得好的话,有可能是举世震惊的重在科技突破,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。但专利法规定,对这些一律不受理专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,不授予取予专利权:
(一)科学发现;
(二)知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;
(三)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;
(四)动物和植物品种;
(五)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;
(六)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、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。对前款第(四)项所列产品的生活方法,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。
不要说整个社会,特别是科技界不大懂得科学技术与专利之间的区别,就连科学与技术的区别整个科学界还不大懂。比如说我们说了好几十年的高科技,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很荒唐的说法,为什么?
什么叫科技?科技是科学和技术的简称,科学只有大小之分,没有高低之分。技术有高低之分,没有大小之分。可以说大科学,绝不可以说高科学。我们可以说高技术,绝不可以说大技术。把高科技翻成英文?怎么翻?英文里面没有“高科技”的说法。技术可以专利化,科学不能专利化。技术可以专利权化后,可以去银行搞质押贷款,科学不能当作抵押物,银行给你放贷。
(天行健的博客:http://ma-jian.cn.blog.163.com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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